彼时城市的夜幕落下,一盏盏亮黄路灯覆盖住整个南加州,亮晶晶的一片。也不用担心无灯小巷会太漆黑恐怖,在很高的天穹上,弯月洒下的皎洁至少能应付那么一点小范围的地面。
季青在南加州大学上了多久的课,就住在南加州有多久,除非一些重大的事件,基本不会回国。她喜欢南加州夜幕降下后的繁华,也喜欢去追随清晨的朝阳初升,在背负着家庭重担的情况下她来到国外准备好好享受生活,只打算一个人。
所以她也从没想过会喜欢上面前这个家庭背景优于她太多的人,她来之前只想过好好学习拿到文凭,遇到像千玺这样的都会被她自动归结到“不可能”的对象里头。所以他问她是否还喜欢时,季青承认自己实打实的脑袋空白了。
喜欢一个人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,面对真正喜欢的人的质问,往往都会大脑空白到只会假笑,尽管再想掩饰那种情感,抿住嘴也会从眼睛里泄露。于是她在愣住的一分钟内飞速的搜寻了话语,最后只报以一个微笑:“干嘛这么认真啊,让不让好好吃饭了。”
喜欢从来不是选择题,因为根本没有办法去选择喜不喜欢他,但尽管答案已经确定,也会有很多人徘徊不前。接下来的问话似乎都没必要进行,无论是排练还是牢记许久想问出口的话,也皆被季青未预料到的答案给堵了回去。
千玺点了点头也没有再说什么,好在这家餐厅上菜速度快,没一会儿桌子就被摆满了,季青夹菜和往嘴里塞菜的动作都很迅速,几乎空不出来嘴谈什么事情。直到后面季青吃累了,两人才彼此各自聊了点过往的生活,而对于之前的问题在后半场又被千玺给绕了回来。
“还喜欢,但没要在一起。”季青也不再遮掩了。
千玺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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