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德尼·金诉洛杉矶市警察局案——新闻自由与公正审判的两难抉择
美国媒体历来标榜客观中立,以揭露事实真相为职业的最高追求,其中司法新闻更是强调以事实为生命。但是,由于主客观因素的限制,新闻报道实际上不可能包括事实真相的全部细节,它只能接近事实,或者只能是一种有选择性的事实。回溯往事,1992年洛杉矶市发生震撼全球的黑人大暴乱,与新闻媒体报道罗德尼·金(rodneykg)被殴案时,对原始录像画面的剪裁取舍有直接关系。在国际政治舞台上,罗德尼·金案成为美国国内人权记录不佳的“硬伤”。1994年4月,中美两国首脑在外交场合折冲过招儿时,此案成为中方抛出的致命“暗器”,锐利无双,见血封喉,把老谋深算的美国国务卿克里斯托弗(warrenchristopher)杀得难以招架、铩羽而归。
一、震惊全美的无罪判决
1991年3月3日,堪称美国当代史上悲喜交集的一天。是日,伊拉克政府宣布接受美国为首的联军提出的停火条件,海湾战争正式结束。美军以148人阵亡、458人负伤的代价,取得了重创伊拉克军队42个师,一举收复科威特的空前胜利。同一天,在美国第二大城市洛杉矶,4名白人警察殴打黑人青年罗德尼·金的过程被人偶然摄入录像镜头,4名警察遂因刑事罪遭到加州地方法院起诉。
一年后,以白人为主的陪审团判决“被告无罪”。判决一出,当地黑人群情激愤,聚众闹事,烧杀抢劫,引发了一场震惊世界的大暴乱。短短几十小时内,50人“阵亡”,2328人受伤,17000人被捕,1000多栋建筑物被焚毁,财产损失高达10亿美元。瞅着那浓烟四起、满目疮痍的景象,令人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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